各校外教学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方法》(教学〔2007〕3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1〕15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5日
附: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河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 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院政字【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