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流程,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我院对《退学申请表》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表格启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新版《退学申请表》(附件1)。新表已根据现行学籍管理规定优化填写内容及审批流程,请各教学点严格遵照使用。
二、原表废止
原《退学申请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废止,不再受理相关业务。请各教学点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新旧表格过渡期间工作衔接有序。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点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表填写规范及审批要求,避免因操作失误影响学生退学手续办理。
2.《退学申请表》新版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学院学籍工作办公室办理,不可代办。
四、联系方式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学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87559369
邮箱:632687828@QQ.COM
附件:1.《退学申请表》(20250508修订版)《退学申请表》(20250508修订版)
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8日
- 附件【退学申请表(20250508教学点版).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