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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转专业申请表》并废止原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

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流程,提升学籍管理工作效率,我院对《转专业申请表》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表格启用时间及要求

启用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起,全面启用新版《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

填写规范:新表优化了申请理由表述栏、审批流程节点及学生基本信息栏,各教学点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填写要求,确保信息完整、逻辑清晰。

提交方式:学生申请材料需经教学点初审后,纸质版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我院学籍工作办公室。

二、原表废止及过渡期安排

废止时间:原《转专业申请表》自2024年5月8日起正式废止,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过渡期要求:

2024年5月8日前已受理但未完成的转专业申请,仍按原表流程办理。

请各教学点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新表下载、存档及传达工作,确保后续业务无缝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使用已废止表格受理申请,因表格版本错误导致的延误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及时宣贯培训:各教学点需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向教务管理人员及学生传达新版表使用要求,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申请进度。

材料归档:新旧表过渡期间的所有材料需分类归档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学生毕业后2年。

注意事项:新表启用后,旧表由各教学点自行销毁,不得留存或混用。

四、联系方式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学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371-87559369

邮箱:632687828@QQ.COM

附件1:《转专业申请表》(20250508修订版)

转专业申请表(教学点)20250508.pdf

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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