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站点、校本部相关部门、全体在校学生:
为进一步简化退学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规范退学审批流程,根据国家及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工作情况,现决定对《河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学申请表》进行版本更新,并同步调整办理流程。
鉴于此前版本日期标识存在混淆,为确保执行无误,现将正确版本界定及变更要求重申如下:
一、版本界定(请务必核对文件名)
1.新版(退学申请表(20260331)):文件名包含 “20260331”的退学申请表模板。
2.旧版(退学申请表(20250508)):文件名包含 “20250508”的退学申请表模板。
3.执行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退学业务一律使用新版(20260331版)表格办理,旧版表格不再受理。
二、主要变更内容及优化措施
本次调整主要基于“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具体变更如下:
1.流程数字化:除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的内容外,其余各级领导审批环节统一迁移至企业微信工作平台进行线上办理,不再需要往返线下签批纸质流转。
2.层级整合:新版表格(20260331版)相较于旧版,优化了部门联签结构,明确了“学生工作办—招生办—学籍办”的流转路径,并将最终的“企业微信审批编号”纳入表格归档,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对应。
3.打印规范:新版表格特别强调了正反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的硬性要求,避免因格式错误导致退件。
三、 新版申请表(20260331版)填写及办理要求
请严格按照新版模板要求执行,重点注意事项如下:
1.填写规范:学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人确认”栏须手写“本人已确认”,并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字、按右手食指指印。必须将身份证正反面(国徽面与人像面)彩色复印至表格指定位置。
2.办理权限:退学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严禁他人代办。
校外教学点学生:需经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
校本部学生:由学生科辅导员签署意见(不盖公章)。
3.打印要求:
申请表需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严禁分页打印。
四、 咨询方式
如在填写新版表格或使用企业微信审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籍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87559369
请各相关单位及学生务必遵照执行,确保退学办理工作平稳过渡、高效运行。
特此通知!
学籍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